環評公示
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》、《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(試行)》(環保部第42號令)等相關規定,現將《三亞市迎賓路09-10-2-2地塊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》主要內容公示如下:
一、基本信息
三亞市迎賓路09-10-2-2地塊位于三亞市吉陽迎賓路龍坡社區東側,中心坐標為109°34′3.04″E,18°17′8.36″N,東面緊鄰清平樂西郡小區,西面緊鄰汽車城,南面緊鄰海油石化加油站,西南面約720m處為高園水庫,東南面約785m處為吉陽區政府,北面緊鄰龍坡社區,北側3.64km處為G98海南環島高速。根據收集的資料以及人員訪談了解,海南仙南投資開發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仙南公司”)自2021年2月初起開始成為本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人,在此之前,地塊使用權人系三亞市中亞化建公司。2019年6月,該地塊規劃用途變更為城鎮住宅用地和交通服務場站用地。
二、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情況結論
本次土壤風險評估關注污染物選用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》(GB 36600-2018)和《深圳市地方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》(DB4403T67-2020)中超過建設第一類用地風險篩選值的污染物作為關注污染物。根據初步調查結論,地塊內重金屬砷、鉛超出《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第一類用地篩選值,錳超出《深圳市地方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》(DB4403T67-2020)第一類用地篩選值。根據詳細調查結論,地塊鎳、砷超出《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第一類用地篩選值,錳超出《深圳市地方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》(DB4403T67-2020)第一類用地篩選值。本次風險評估是同時采信了詳調和初調的監測結果,因此采用超標污染物鎳、砷、錳、鉛最大濃度值作為整個地塊的地塊污染濃度來計算地塊的總體風險。本地塊土壤鎳、砷、錳、鉛污染物濃度最大值分別為305mg/kg、92.1mg/kg、9580mg/kg、1550mg/kg。
根據初步調查結論,地下水重金屬錳超出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14848-2017)Ⅲ類標準值。根據詳細調查結論,地下水濁度、耗氧量、氨氮、錳、氟化物均超過《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》(GB/T14848-2017)Ⅲ類標準。其中濁度、耗氧量、氨氮屬于一般性指標,不屬于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》(HJ 25.1—2019)中關注的有毒有害物質,對人體健康風險影響有限,因此地塊內超標的常規因子不納入本次風險評估范圍內。本次僅對超標污染物錳、氟化物開展風險評估工作,其濃度最大值分別為0.795mg/L、1.53mg/L。
三、風險評估結果
根據風險評估結果,地塊土壤污染物砷風險不可接受;錳無致癌風險,且非致癌危害商未超過人體健康風險可接受水平,因此對錳風險可接受;鎳致癌風險和非致癌危害商未超過人體健康風險可接受水平,因此對鎳風險可接受。兒童血鉛濃度大于10μg/dL的分布為63.072%>5%,地塊土壤污染物鉛風險不可接受。本項目砷土壤修復目標值為44.4mg/kg,鉛土壤修復目標值為為400mg/kg。本項目土壤修復面積為1057m2,污染深度最大為4.0m,總的污染修復方量為547m3。
一、基本信息
三亞市迎賓路09-10-2-2地塊位于三亞市吉陽迎賓路龍坡社區東側,中心坐標為109°34′3.04″E,18°17′8.36″N,東面緊鄰清平樂西郡小區,西面緊鄰汽車城,南面緊鄰海油石化加油站,西南面約720m處為高園水庫,東南面約785m處為吉陽區政府,北面緊鄰龍坡社區,北側3.64km處為G98海南環島高速。根據收集的資料以及人員訪談了解,海南仙南投資開發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仙南公司”)自2021年2月初起開始成為本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人,在此之前,地塊使用權人系三亞市中亞化建公司。2019年6月,該地塊規劃用途變更為城鎮住宅用地和交通服務場站用地。
二、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情況結論
本次土壤風險評估關注污染物選用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》(GB 36600-2018)和《深圳市地方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》(DB4403T67-2020)中超過建設第一類用地風險篩選值的污染物作為關注污染物。根據初步調查結論,地塊內重金屬砷、鉛超出《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第一類用地篩選值,錳超出《深圳市地方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》(DB4403T67-2020)第一類用地篩選值。根據詳細調查結論,地塊鎳、砷超出《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第一類用地篩選值,錳超出《深圳市地方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》(DB4403T67-2020)第一類用地篩選值。本次風險評估是同時采信了詳調和初調的監測結果,因此采用超標污染物鎳、砷、錳、鉛最大濃度值作為整個地塊的地塊污染濃度來計算地塊的總體風險。本地塊土壤鎳、砷、錳、鉛污染物濃度最大值分別為305mg/kg、92.1mg/kg、9580mg/kg、1550mg/kg。
根據初步調查結論,地下水重金屬錳超出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14848-2017)Ⅲ類標準值。根據詳細調查結論,地下水濁度、耗氧量、氨氮、錳、氟化物均超過《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》(GB/T14848-2017)Ⅲ類標準。其中濁度、耗氧量、氨氮屬于一般性指標,不屬于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》(HJ 25.1—2019)中關注的有毒有害物質,對人體健康風險影響有限,因此地塊內超標的常規因子不納入本次風險評估范圍內。本次僅對超標污染物錳、氟化物開展風險評估工作,其濃度最大值分別為0.795mg/L、1.53mg/L。
三、風險評估結果
根據風險評估結果,地塊土壤污染物砷風險不可接受;錳無致癌風險,且非致癌危害商未超過人體健康風險可接受水平,因此對錳風險可接受;鎳致癌風險和非致癌危害商未超過人體健康風險可接受水平,因此對鎳風險可接受。兒童血鉛濃度大于10μg/dL的分布為63.072%>5%,地塊土壤污染物鉛風險不可接受。本項目砷土壤修復目標值為44.4mg/kg,鉛土壤修復目標值為為400mg/kg。本項目土壤修復面積為1057m2,污染深度最大為4.0m,總的污染修復方量為547m3。